赤 峰 学 院 文 件
赤院教字〔2016〕20号
关于举办赤峰学院第十届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促进我校高等数学教学改革,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创新教育活动,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,提高学生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为学生提供一个检验知识、展示自我的平台。同时为选拔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数学竞赛参赛选手。经学校批准举办赤峰学院第十届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,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,数学与统计学院承办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竞赛组委会
主 任:德力格尔
副主任:徐振军,李书海
成 员:董志光,韩 伟,汤 获,刘春辉,刘海波
纪律检查组
主 任:汤 获,刘海波
成 员:许志坚,鲍志光
职 责:负责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、经费使用、试卷保密、考试纪律、奖励公正等方面的纪律检查工作。
考务办公室
主 任:韩 伟,刘春辉
成 员:周海燕,郭仁杰
电 话:8300333(办)
办公地址:逸夫理工楼421室
职 责:负责出题、制卷,组织报名、考试、评卷和颁奖等环节的工作。
二、报名时间
报名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,学生自愿参加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并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下班之前,以院(部)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(见附件1)送竞赛组委会考务办公室。电子版发送到sxxyjwb@126.com。
三、考试时间与地点
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1日下午2:40—4:40,考试地点见准考证。
四、竞赛分组
赤峰学院所有在籍的各年级学生都可以报名参赛。竞赛分甲乙丙三个组,各组别同时进行,每位学生须按指定的组别参赛。
甲组:汉授数学专业组。参赛人员为:汉授数学与应用数学学生参加。试题范围为:数学分析(50%),高等代数(35%),解析几何(15%)。
乙组:蒙授数学专业组。参赛人员为:蒙授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参加。试题范围为:数学分析(50%),高等代数(35%),解析几何(15%)。
丙组:非专业组。全院除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参加。试题范围为:大学本科理工科专业高等数学课程的教学内容。
五、考试要求
1.所有参赛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)提前二十分钟入场,迟到者按自动弃考处理;
2.参赛学生要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考桌的左上方;
3.考生参加考试,可以携带笔、直尺和圆规,不得携带计算器、演算纸(统一发放)和通讯设备。
六、奖励办法
甲、乙、丙各组根据报名人数设若干小组,每一小组以100人为单位,不足100人按100人计。各小组设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二名,三等奖四名,优秀奖十名;对于获奖者,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。并从获奖者中选拔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数学竞赛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参赛选手。同时根据《赤峰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申请创新教育学分。
web.cfxy.cn:8080../docs/2016-05/20160524153148314454.doc
赤峰学院教务处
2016年5月23日